信息公示: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指引
2010-06-22
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指引
一、开立基金账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账户持有人为投资人本人。客户可通过柜台基金账户的开立:
客户提交基金开户申请表,营业部工作人员通过集中柜台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
营业部柜台开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业务所需的资料:
a.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基金账户的开立须由投资者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b.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机构预留印鉴等。
二、注销基金账户
在基金账户处于无余额、无权益、无挂失、无冻结、无未完成的交易委托的状态下,才能受理投资人申请注销基金账户的申请。
客户只能在营业部柜台办理基金账户的注销业务。客户提交基金账户销户申请表,由营业部工作人员通过集中柜台为客户办理销户手续。
三、资料变更业务
投资人账户资料分为重要资料和一般资料两种,重要资料包括:投资人名称、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类型、证件号码。对于投资人重要账户资料的变更申请,代理机构应验证其变更原因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复印留存,除以下情况外,不得接受重要资料变更申请。
(1)投资人名称变更业务申请接受条件
投资人的名称变更须经公安机关或工商机关确认,投资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
(2)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变更业务申请接受条件
由于投资人身份发生变化引起的资料变更,例如投资人参军、复员、机构投资人企业类型变化等。
身份证明文件发号机关对号码进行升(降)位处理引起的号码变更。
(3)因特殊原因(投资人、柜台人员操作失误等)造成投资人账户重要信息资料错误,经投资人要求需进行更改的。
此类变更申请代理机构应重新验证投资人重要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并查找错误原因,就具体问题情况向基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
客户只能在营业部柜台办理资料变更业务。客户提交基金帐户销户申请表,由营业部工作人员通过集中柜台为客户办理销户手续。
四、认购
认购是指在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认购按“未知价格”原则和“金额认购”原则办理。客户可通过营业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基金单位认购。
五、申购
申购是指在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按“未知价格”原则和“金额申购”原则办理基金申购。T日委托,T+1确认,T+2日基金份额可做赎回。
客户可通过各营业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基金单位申购。
六、赎回
赎回是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契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其基金单位的行为。赎回采取未知价法,以份额赎回。客户可通过各营业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基金份额赎回。
七、变更分红方式
基金分红方式分为现金和红利再投两种方式,基金持有人可以自行选择。
八、转换等交易类业务
如果投资人同时持有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在基金公司公告许可的情况下,投资人可以申请将所持有的一只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份额。基金转换涉及的新基金申购和原基金赎回视为当日交易,新基金的余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九、转托管
开放式基金转托管分为同市场转托管和跨市场转托管,客户只能通过营业部集中柜台办理转托管业务,天风证券场外席位号为。
1、同市场转托管是指同一基金在同一市场(交易所场内或场外)不同托管点之间实施的所持基金份额托管机构变更的操作。交易所场外的同市场转托管又分为一次转托管和两次转托管。一次转托管是投资者在原份额托管机构办理转托管转出即可完成转托管,两次转托管是投资者在原份额托管机构办理转托管转出,再到拟转入的销售机构办理转托管转入。基金转托管的类型以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2、跨市场转托管是指同一基金在不同市场(交易所场内或场外)之间实施的所持基金份额托管机构变更的操作。
十、非交易过户业务
非交易过户指因继承、捐赠、司法判决等情况导致投资人基金份额所有权的转移业务。非交易过户手续须凭人民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证件办理,且只能转入受让人基金账户。非交易过户业务只能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
客户持人民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证件到营业部填写非交易过户申请书,由营业部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