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定于2015年8月27日开始推广募集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集合计划。募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
产品概况 | |
产品名称 | 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计划代码 | D40064 |
产品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存续期规模上限也为50亿份。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户数均不超过200人。 |
产品存续期 | 本集合计划不设定固定存续期限。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在价值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优质资产的投资机会,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合理的收益。 |
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比例 | 投资范围: (1)权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A股(包括一级市场申购、股票增发和二级市场买卖),以及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指期货合约。 (2)固定收益类资产:央行票据、债券(含可转债、各类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7天以上(不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债券回购、债券基金(含分级债券型基金)。 (3)现金类资产:包括期限在7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和现金。 (4)基金类资产: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LOF、ETF等。 (5)金融产品类资产:基金子公司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6)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占资产总值比例): (1)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2)权益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3)现金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4)基金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5)金融产品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
产品分级 | 本集合计划不进行份额分级,所有份额享有同等权益。 |
风险收益特征 | 高等风险等级。 |
开放期安排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24个月为首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委托人的参与和退出申请。封闭期满后的首5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期。此后,每满24个月的首5个工作日为开放期,委托人可申请参与和退出。本集合计划存续期的每个工作日均为开放日,在开放日内,委托人可办理参与业务。 |
最低金额 |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每次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认购部分需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整数倍。 |
相关费率 | (1)认、申购费:0; (2)退出费:0; (3)管理费:1.5%/年; (4)托管费:0.2%/年; (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对超过6%/年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集合计划的证券交易费用、集合计划成立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审计费、律师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
请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认真阅读《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您可以登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fzq.com/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00-5000
特别提示:销售机构对参与本集合计划的申请受理并不代表对该申请成功与否的确认,仅代表接受了投资者的参与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以注册过户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本集合计划成立后到原销售机构打印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成交确认信息。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风险提示:天风证券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天风证券天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