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申购费:0;
2、管理费:1%/年;
3、托管费:0.1%/年;
4、退出费:0;
5、业绩报酬:
本集合计划对超过8%/年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
6、证券交易成本:
本集合计划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按规定比例支付的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印花税、佣金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7、与集合计划相关的会计师费
集合计划在存续期间发生的审计费用,由集合计划承担。
8、其他事项:
银行结算费用、银行间市场账户维护费、开户费等集合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银行结算费用、银行间市场账户维护费、开户费,在发生时一次计入集合计划费用;
与集合计划运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不影响集合计划份额净值的,或者无法对应到相应会计期间,可以一次进入集合计划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影响集合计划份额净值的,并且可以对应到相应会计期间,应该在该会计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
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