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 - View Notice


信息公示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适当性管理新规要求,我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参与可转债交易时,应当充分知悉和了解可转债相关风险事项、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结合自身风险认知程度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相关业务。

二、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本通知施行前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普通投资者,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普通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四、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让的投资者,应当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公司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让的,不适用本通知第二条至第四条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我司高财生线上自助办理或至我司各营业网点进行临柜申请办理不定向可转债交易权限开通业务。

上述事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更多适当性管理要求请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可详询我司客服热线95391或您所在营业网点。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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