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投资者分类标准及适当性匹配规则公示
一、 投资者分类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投资者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C类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投资者类别 | 投资者要求 | |
A类专业投资者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
B类专业投资者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自然人 |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A类专业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
C类专业投资者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自然人 |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 |
普通投资者 | A、B、C类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 |
二、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具体为:
保守型(C1) | 风险承受能力极低,对收益要求不高,但追求本金相对安全。这类投资者需要为达到上述目标回报率可能很低,以换取本金免于受损和较高的流动性。 |
若投资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意承受任何投资损失”或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自然人,则被评为保守型(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1最低类别)。 | |
谨慎型(C2) | 风险承受度较低,能容忍一定幅度的本金损失,止损意识强。资产配置以低风险品种为主,少量参与股票。 |
稳健型(C3) | 风险承受度适中,偏向于资产均衡配置,能够承受一定的投资风险,同时对资产收益要求高于保守型、谨慎型投资者。 |
积极型(C4) | 偏向于激进的资产配置,对风险有较高的承受能力,投资收益预期相对较高,资产配置以股票等高风险品种围住,资产市值波动较大,处获得资本利得之外,也寻求投资差价收益的客户。 |
激进型(C5) | 对风险有非常高的承受能力,资产配置以高风险投资品种为主,投机性强,利用市场波动赢取差价,追求在较短周期内的收益最大化。 |
三、 适当性匹配规则
(一)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可适配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二)普通投资者
投资者风险等级 | 适配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 |
保守型(C1) | 低风险(R1) |
谨慎型(C2)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 |
稳健型(C3)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 |
积极型(C4)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 |
激进型(C5)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
各风险等级标准说明:
低风险(R1):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中低风险(R2):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较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中风险(R3):结构较复杂,流动性较高,本金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中高风险(R4):结构复杂,流动性较低,本金安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高风险(R5):结构复杂,不易理解,不易估值、流动性低、透明度较低,本金安全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损失可能超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