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 - 投资顾问 - 证券投资顾问

服务介绍

服务简介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开展的要求和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引导客户理性投资;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应告知客户的其他信息;向客户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传播证券投资知识。

天风证券在客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系统开发、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率先建立了证券投资顾问团队,成为首批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券商之一。公司以CRM系统、MOT系统、Call center(呼叫中心)系统为依托,以优秀的投资顾问服务团队、特色的服务内容、完善的分级服务体系为主体,为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和精细化的投资顾问服务。

服务特点

1、专业性。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机构及人员要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不仅要通过专业考试、还要具备一定的学历以及证券从业经验。证券投资建议,是这些专业机构及人员依据各类市场信息,综合政策法规变化、市场走势等各类影响因素,通过专业的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得出的专业化研究成果;

2、价值性。证券投资顾问关注买卖品种选择、组合管理建议以及买卖时机等,为投资者提出投资建议,帮助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辅助性。证券投资顾问提出的投资意见、观点及建议,均是专业机构及人员的主观判断,供客户在具体买卖时予以参考,达到辅助客户进行投资决策的效果,并不代替客户进行最终决策,更不能代替客户进行操作;

4、风险性。由于证券市场的固有风险及其走势影响因素复杂性,且专业人员的能力水平有所差异,证券投资顾问的判断可能与未来市场的实际走势不一致,不能保证投资者一定获取投资收益,投资者需要承担“买者自负”风险;

5、约定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在正式服务前,要与服务对象订立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和方式、收费标准、争议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投资顾问服务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用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具体方式在服务协议中约定。

服务优势

1、针对性。签约前首先全面了解客户情况,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选择适当的投资顾问服务或产品,告知客户服务内容、方式、收费以及风险情况,由客户自主选择是否签约。签约后的服务过程中,时时、处处体现服务适当性原则,提供针对性服务;

2、专业性。构建“研究所-产品服务部-财富中心”投资顾问服务体系,同时以研究所为依托,成立以投资顾问为核心的服务高净值客户的理财中心和机构业务开发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务实的投资顾问服务;

3、价值性。立足于专业服务的持续提升,持续加强投资顾问各项服务职能尤其是理财规划职能,为投资者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协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业务流程

主要为以下四个环节:

1、选择服务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特征,选择个性化或者标准化的投顾服务模式;

2、客户签约。了解客户情况,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选择适当的投资顾问服务或产品,告知客户服务内容、方式、收费以及风险情况,由客户自主选择是否签约。客户直接与公司总部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3、形成服务产品。公司总部或者证券营业部的投资顾问团队根据证券研究报告以及其他公开证券信息,分析证券投资品种、理财产品的风险特征,形成具体的投资建议或者标准化顾问服务产品,提供给直接面对客户的投资顾问服务人员;

4、服务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人员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证券公司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记录、监督投资顾问服务人员与客户的沟通过程,实现过程留痕。

温馨提示

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件条款、《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客户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公司任何机构及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关于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详细情况,请现场咨询营业部客服人员或拨打营业部客服电话,具体服务内容以营业部服务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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