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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行业研究报告

作者:王玮

一、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广告业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是我国广告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广告发布活动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广告发布活动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执行、监测广告发布标准,查处违法广告;广告经营活动管理包括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经营行为等;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承担指导广告行业发展的职能。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还有其他部门在规范广告行业的工作中发挥重要的行政监管作用,比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农业行政部门对农药、兽药广告的监管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订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标准、产业规划,对行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总体把握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各地通信管理局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实施政府监督管理职能。

2.行业自律

(1)中国广告协会

中国广告协会创立于1983年,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广告界的行业组织,是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下设八个办事机构和十五个分支机构。其职能是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行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行业自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广告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开展企业资质评审话动,扶植优势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强广告学术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中外广告学术理论交流,促进和引导中国广告思想理论的发展等。

(2)中国商务广告协会

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原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成立于1981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第一个全国性广告行业组织,后经商务部和民政部批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其主要职能是团结引导全国商务广告界,在提高素质、加强自律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商务广告对我国内外经济贸易的服务功能,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创意产业的研究,促进自主品牌,包括广告自主品牌的建设,以及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是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工作的三条主线。

(3)中国广告主协会

中国广告主协会成立于2005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中国广告主协会正式加入世界广告主联合会,成为中国在世界广告主联合会中唯一的合法代表,走向国际化。中国广告主协会是以广告主企业为主体的国际化行业组织,是中国营销传播的引领者,是中国优秀品牌企业的集群、优秀品牌的维护者,是汇聚世界500强企业以及中国主流媒体、杰出广告公司、顶级研究机构强强合作的市场化、国际化广告主之家。

(4)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于2001年,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机构等7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协会的主管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与政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实施,提高互联网应用水平,普及互联网知识,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领域的合作、交流,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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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行业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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