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并更新了相关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将“基础设施基金”修改为“不动产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修改为“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项目”修改为“不动产项目”。我公司对照修订了原《天风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投资基础设施基金风险揭示书》,并更名为《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不动产基金风险揭示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交所、深交所通知要求,《不动产基金风险揭示书》自即日起启用。首次认购或买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份额的普通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并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签署《不动产基金风险揭示书》,确认已充分知悉相关风险。
二、对于已签署旧版《天风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投资基础设施基金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无需新签署《不动产基金风险揭示书》。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不动产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及时、充分了解不动产基金相关制度变化及风险特征。
三、敬请参与不动产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充分了解不动产基金最新业务规则和风险揭示内容,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所有风险因素,理性投资。
详情可咨询您开户所在分支机构或拨打天风证券客服热线95391。
特此公告。
附件:《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风险揭示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